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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67條

自來水事業對消防用水,不得收取水費。
對其他有關市政之公共用水,應予以優待;其優待辦法由所在地主管機關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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