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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8條

自來水事業為預防供水發生故障,應有適當之備用供水能力,並應採取種種適當措施,儘量減少斷水之可能性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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