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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46條

自來水事業應配合公共消防設置救火栓。
其設置標準,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會商消防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設置救火栓所增加之各種費用,由所在地地方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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