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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本法所稱自用自來水設備,係指專供自用之自來水設備,其出水量每日在三十立方公尺以上者。
前項之出水量,指自用自來水設備之出水能力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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