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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裝接軟管用之水栓或衛生設備,應裝設逆止閥,並高出最高用水點十五公分以上;未裝設逆止閥之水栓或衛生設備,不得裝接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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