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條減壓閥及安全閥設置之規定如下:一、減壓閥應設在水壓互異供水分區間之聯絡管線,水壓過高時應裝設在其上游之配水管線,使最大水壓不超過所用管種規格容許之最大靜水壓。二、安全閥應裝設在配水抽水機及加壓抽水機之出口處,及其他容易發生水錘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