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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自來水取水設施之水源必須水量充足、水質良好,除能經常確保計畫取水量外,並應考慮將來發展之需要,其經過淨水處理後,應符合自來水法第十條規定之水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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