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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地表水源水位變化幅度較大,且在岸邊難取水質良好之水時,應以取水塔取水。
前項取水塔不得設在難以開設取水孔之淺水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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