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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屬第五條第三款之臨時使用土地者,其補償費用以工程使用面積,依實際使用月數,每月按當年期土地公告現值千分之六計算,不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使用期間跨越年度,如遇公告現值調整時,按各年期土地公告現值及使用月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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