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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來水工程使用土地爭議補償裁量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施工完成後,需再擴大埋設管渠、其他設備時,第五條第一款土地補償費僅就其擴大使用土地部分支付;第五條第二款地上物補償費依實際使用範圍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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