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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地下水鑿井業負責人如具備前條技術員或技工資格者得自任之,但不得同時兼任技術員及技工二項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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