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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除第二十條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特定園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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