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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再生水經營業收取再生水費計算公式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再生水經營業為維持連續足夠之水壓及水量予用戶使用,得依用戶水量、配水管徑大小、基本營運維持需要,訂定各口徑基本費,並依第二條計算公式,按實際用水量採分段(級)費率計收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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