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之水利用地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標準所稱未產生經濟效益之非都市土地水利用地,指提供按現況或水利計畫使用,並經本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未產生使用收益或營業收益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