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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蓄水範圍內之蓄水域因淤積或其他情事,致不能再蓄水或不需依本辦法管理之土地,管理機關(構)應依第三條第四項之規定辦理變更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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