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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法規章節: 第86條

政府因辦理及維護內陸通航水道及其港埠工程,得向通行之船舶徵收河工費,其徵收標準及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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