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標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關於標準事項,由經濟部設專責機關辦理。
本法規定事項,涉及其他機關之職掌者,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辦理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