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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之委託範圍,包括電量、磁量、微波、光量、溫度、濕度、化學、振動、聲量、長度、力量、質量、壓力、真空、流量、時間與頻率、游離輻射等國家度量衡最高標準之研究實驗、建立、維持、保管、供應、校正、推廣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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