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商品型式認可檢驗規費,依下列規定計收:一、審查費:(一)每一型式新臺幣三千五百元。系列商品每件新臺幣二千元。(二)型式認可證書延展:每一證書新臺幣二千元。二、證照費:證書之補發、換發或加發,每份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