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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試驗室:指執行測試工作之實驗室。
二、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以下簡稱指定試驗室):指依本辦法取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之認可,辦理應施檢驗商品試驗之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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