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經公告為隨時查驗之商品,由標準檢驗局隨時向生產廠場取樣或市場購樣檢驗。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