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商品經檢驗不合格者,檢驗機關(構)應發給不合格通知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