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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監視員舉發違規商品之程序如下:一、監視員發現有涉違規之商品時,填具反映案件報告書。
二、檢具反映案件報告書向檢驗機關以書面、電子郵件或網頁填報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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