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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檢查指對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所列經銷場所、生產廠場、倉儲場所、勞動、營業或其他場所之應施檢驗商品執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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