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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度量衡器型式認證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度量衡器型式認證認可證書遺失或毀損者,原申請人或其繼受人得填具申請書,連同證照費,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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