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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前條申請人於不同地址分設測試實驗室執行檢定者,應就各該測試實驗室分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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