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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度量衡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執行稽查或第四十三條規定進行調查,應製作書面紀錄,並由受稽查者或受調查者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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