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淨含量:指定量包裝商品除所有包裝材料外,所欲販賣內容物之實際質量、體積、長度、面積或數量。二、檢驗批:指定量包裝商品單位之集合體,自其中抽取樣本加以檢驗。三、檢驗批量:指檢驗批內定量包裝商品單位之數目。四、多件包裝商品:指包含數個相同種類定量包裝商品,且不會分開銷售者。五、混合包裝商品:指包含數個不同種類定量包裝商品,且不會分開銷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