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正字標記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前條申請認可之範圍,以正字標記品目及同條第一項各款認證機構認證之範圍為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