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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進口人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應檢附出口國核發之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華盛頓公約)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辦理輸入。
但主管機關另有公告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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