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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中央主計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貿易局得派員實地赴受補助單位稽查補助計畫執行及經費動支之情形,受補助單位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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