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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貿易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規定所採取之暫停輸出入或其他必要措施,應於發布之同時報請行政院於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送請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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