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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委員會於正式舉行聽證之前得先召開程序會議,決定發言順序、發言時間及其他相關事項。
聽證由主任委員依第十條指定之委員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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