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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出席聽證陳述意見者,得於聽證前向委員會提出其出席意願,並得於聽證前,將其對案件之實體意見,以書面提交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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