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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委員會應於舉行聽證前預先公告之。
委員會應同時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出席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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