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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其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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