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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營業秘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出資聘請他人從事研究或開發之營業秘密,其營業秘密之歸屬依契約之約定;契約未約定者,歸受聘人所有。
但出資人得於業務上使用其營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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