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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用戶應注意事項:一、確保在申請憑證時所提供之資訊正確無誤。
二、用戶需自行產製金鑰時,安全的產製並保管其私密金鑰。
三、遵守對於金鑰及憑證之使用限制。
四、就私密金鑰資料外洩或遺失等事件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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