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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施行及申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銀樓業應每二年進行洗錢及資恐風險之評估,並備置風險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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