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財團法人,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或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