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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66條

商業每屆決算應編製下列報表: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營業報告書之內容,包括經營方針、實施概況、營業計畫實施成果、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獲利能力分析、研究發展狀況等;其項目格式,由商業視實際需要訂定之。
決算報表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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