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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業登記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商業之下列登記事項,其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公告於資訊網站,以供查閱:一、名稱。
二、組織。
三、所營業務。
四、資本額。
五、所在地。
六、負責人之姓名及出資額。
七、合夥組織者,其合夥人之姓名及出資額。
八、分支機構之名稱、所在地及經理人之姓名。
公告與登記不符者,以登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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