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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業登記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獨立營業或為合夥事業之合夥人者,申請登記時,應附送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法定代理人如發覺前項行為有不勝任情形,撤銷其允許或加以限制者,應將其事由申請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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