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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資料儲存媒體內所儲存之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
資料儲存媒體內所儲存之各項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十年。
但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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