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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租賃業辦理消費者融資租賃業務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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