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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限合夥登記申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外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之登記,應由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備具申請書,連同應備之文件一份,向主管機關申請;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加具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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