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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申請特定有限合夥之查閱或影印規費計算標準:一、查閱:每一有限合夥應繳納規費新臺幣四百元。
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超過一小時加收新臺幣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
二、影印:申請提供有限合夥登記文件之影本者,每一頁以新臺幣二元計算。
於前項第二款情形,如另需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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