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申請特定有限合夥之查閱或影印規費計算標準:一、查閱:每一有限合夥應繳納規費新臺幣四百元。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超過一小時加收新臺幣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二、影印:申請提供有限合夥登記文件之影本者,每一頁以新臺幣二元計算。於前項第二款情形,如另需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