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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限合夥規費收費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有限合夥或外國有限合夥因增加出資額或營運資金登記,其規費按所增之數額每新臺幣每四千元以新臺幣一元計算;規費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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