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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限合夥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有限合夥應有一人以上之普通合夥人,與一人以上之有限合夥人,互約出資組織之。
法人依法得為普通合夥人者,須指定自然人代表執行業務;法人對其指定自然人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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