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限合夥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有限合夥負責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有限合夥人依第二十九條規定所為之查閱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回上一頁